第十六章
那是一名身穿白裙的女子。她站在三楼的露台处,俯视着闹哄哄的人间,眼神中没有一丝留恋。
她嘴角含笑,伸开双臂,宛如一只拥抱自由的白鸽。轻轻阖上双眼,身体前倾,从高处落下。微风拂过,裙摆随风飘扬。
伴随着人们的惊呼,下坠,再下坠……脚尖轻轻着地,却没有站稳。落在地上的那一刻, 像是一朵盛开的鲜花。 鲜血为瓣,骨肉为蕊。而她的脸上,满是解脱的安详。
眼角一颗泪珠缓缓落下,似乎在诉说主人在世间的痛苦。
“天哪,真有人轻生啊。”
“这不是最近网上传的很火的那个……那个……谁来着?”
“好像姓林。林……啊对,林茵茵。”
“很火?她怎么了啊?”
“说是辜负了一个毒枭的一往情深啊。”
“有意思,我上网搜搜。”
“这种人,死了不亏!”
“就是,毒枭就不配拥有爱情吗?”
“还谋杀亲夫呢……我呸!”
“不报警吗?不打120吗?”
“人家自己选的,你非得插一腿干嘛?”
“不好吧?”
“有啥不好?这种人死了算了!浪费资源!”
“……”
“不要拥挤!不要拍照!”一个看上去文雅的男子跑了过来,“散开,都散开!”
“啧,你谁啊?这可是大料,传到网上能得不少热度呢!”
“就是就是!”
男子尽可能心平气和的说道:“你们已经严重妨碍了社会治安,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你们再不撤,可是可以非法居留的。”
“呵,你TM算哪根葱?”对方是一个健壮的中年人,明显不把面前这个文弱的年轻男子放在眼里。
男子掏出警官证:“北江分局刑警队,沈翊。”
那中年人自知理亏,合上了嘴巴。其他人一听,也默默让开了一条道。
沈翊拨开女子的头发,看见坠楼女子的脸庞后,明显愣了一瞬。但还是先拿出一根粉笔,描下了她的外轮廓,拿出她口袋里的硬物。然后把她仰面放平,解开了领口最上方的两颗扣子,并清除移位的组织碎片、血凝块、口腔分泌物等使其保证呼吸畅通。然后用手压迫住伤部以上动脉干至骨骼。
然后,他拿出了手机。
立羽:『@所有人 死者是林茵茵』
“叫救护车了吗?”沈翊冷不丁开口问道。
“我叫了……”是那个说“不好吧”的男孩。
“说曹操曹操到。”古人的话果真都是有根据的。伴随着尖锐的鸣笛声,救护车闪烁着红蓝相间的光过来了。几个身穿白大褂的医生把林茵茵带走了。
“怎么回事?”见杜城匆匆赶到,沈翊开口了。
“林茵茵没有参与杀人,再加上有轻微的PTSD,录完口供后,就把她送到了医院。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看了眼手机后就嚷嚷着要走。没办法,检查完之后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放她走了。谁能想到……唉!”
“她看见了什么?”
“不知道。看到是林茵茵之后,我意识到不对,已经让李晗去解析林茵茵的手机了。”
第二天早上,日光透过病房的窗户投了进来,在雪白的病床上铺下碎金。林茵茵清秀的眉头微蹙,缓缓睁开了双眼,看着周围雪白的景物,叹了口气:“怎么死不了呢?”
“你醒了。”一个好听的男声响起。林茵茵侧目看去,是那个审讯自己的男子。他此刻正拿着画板画着什么。阳光落在他身上,撒下一串金色的光环。
“警官,你们一定解析了我的手机了吧。”林茵茵咬了咬唇,“我知道,身为警察,你们断然会分析我的自杀动机……你们看完,应该……明白了吧。为什么……还不让我解脱?”
沈翊正在画画的手微微一顿,原本刘畅的线条下留下极不自然的一个黑点。他心口微微一痛,想起了昨天李晗根据私信骂林茵茵的那群人顺藤摸瓜发现的那个论坛——
楼主 罂粟:
全网举报,林茵茵,女,二十四岁,身份证号:350200******0158,北江本地人,电话号码138****0832。举报原因:行为不端,为给男友白寒光复仇勾引毒枭黄越后将其杀害。
楼主碎碎念:怎么?毒枭就不配拥有爱情了?据我所知,黄越对那个林茵茵可谓是一往情深,都没伤过她。结果呢?被那个女的给杀了。可恶
1l
沙发!真的假的?听上去真刺激!
2l
经本人住在海边的朋友核实,消息无误。毒枭实在里他家1km的地方被杀的,他亲眼看见警察把林茵茵带走了。
3l x
呸!这种女的真恶心人!臭婊子!去死!
4l
楼上的,知道你情绪激动,但别骂人啊,容易封楼😰
5l x
Sorry,情绪激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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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黄越毕竟是毒枭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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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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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呸呸,毒枭怎么了?毒枭就不配拥有爱情吗?
27l
同意楼上,据我所知,毒枭的爱应该是最干净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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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l z
囚禁也干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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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 )꒳ᵒ꒳ᵎᵎ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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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问+1
43l
+1008∑(°口°๑)❢❢
44l 白衣天使
本人是xx医院的护士,听到了门口警员的谈话。
45l
说说,说说
46l 白衣天使
那个林茵茵啊,本来是前缉毒大队长白寒光的女朋友,为了给在任务中牺牲的男友复仇,就埋伏在了毒枭的交易地点。那个地方暴露的风险很大,警察都不敢去埋伏的。
47l
然后呢!然后呢?
48l
楼上莫急,打字需要时间。
49l 白衣天使
果不其然,林茵茵被抓住了。按理说啊,她该被碎尸万段了(⋟﹏⋞)。可黄越看见了她。就……(懂得都懂)。
50l
刺激!怎么办,我脑补出来一个大佬和金丝雀的戏码啊!
51l
可惜他是毒枭……
52l
没错!碰毒的人最恶心了。
53l 海洛因
毒枭有罪,可是他的爱无罪啊。
54l 夹竹桃
而且林茵茵也不该杀人。何况黄越除了床∥事外从未动过她。
55l
听了两位的话,我觉得黄越也蛮可怜的哦。
56l
就是,林茵茵也是可恨。
57l 海洛因
本来就没人要她复仇,她是自愿的!
58l 罂粟
对啊,她自己的选择嘛。能怨谁?怨她那个死去的小男友吗?
59l
白寒光也是,又没人让他当缉毒警,他自己要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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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61l
真的是……林茵茵真TM该死。
62l
诅咒+1
⇕折叠消息99+
208l 我不是冤种
过分了,过分了啊!
209l 夹竹桃
你谁啊,我们各抒己见,吃你家米了还是睡你家床了?
210l
就是就是。
211l 木子日含
是吗?听好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12l 海洛因
啧啧啧,姐姐真厉害,上哪里复制粘贴的啊?
213l 城队说的都对
你们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难道你们还要继续吗?
214l
"(º Д º*)
214l 夹竹桃
切,管他呢!网络发言是自由的。再说了,他们也是活该。
215l 海洛因
就是。
216l 立羽
经调查发现,缉毒警察的平均寿命仅仅是42岁,是普通人的一半。他们流血又流泪,你们还要让他们再寒心吗?
217l
这……
218l 小迷妹
是沈老师哎。沈老师都这么说了,我第一个支持你!
219l
?
220l 小迷妹
人家帅嘛!你们看
221l
啊啊啊,我沦陷了!
222l
我再也不逃课了,沈老师好帅!
⇕折叠13条消息
236l 罂粟
咳咳……楼歪了……
237l 城队说的都对
你还打算执迷不悟吗?
238l 罂粟
又没人强迫他们当缉毒警嘛,也没人强迫林茵茵复仇,他们自己选的,就得付出代价。
23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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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l
+1
241l 我不是冤种
闹够了没?第一,你们已经违法;第二,这世间根本没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你们还有没有点良心!
242l
可毒枭的爱……
243l 我不是冤种
不是吧大姐,你还执着于……嘶……
244l 立羽
你们担心毒枭的深情无人可知,我只心疼我们的英雄无家可归。
245l 罂粟
反正林茵茵杀了人。
246l 城队说的都对
经调查,凶手另有其人,并牵涉到一个人口贩卖组织。
247l 白衣天使
哎呀,我就知道。一个小姑娘哪有本身杀一个毒枭嘛!
248l 夹竹桃
我还觉得林茵茵不无辜
249l 海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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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啦>人<,这次我就不赞同了╰(⇀‸↼)╯
251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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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消息99+
402l 立羽
谢谢大家。但此楼涉嫌诽谤罪,辱骂罪,可能要查封了。
403l 木子日含
大家以后看清情况再说吧……英雄不该受此待遇……受害者也不该……˃̣̣̥᷄⌓˂̣̣̥᷅
404l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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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折叠消息99+
此楼涉嫌违法等行为,已查封
呼,这次写了3k+夸夸我自己!
这个案子的灵感来源于近期被查的《风雨不摇晃》,只是觉得,缉毒警是伟大又危险的,不该让他们流血又流泪。
而且,毒品对人的神经有麻痹作用,这样的人,还配谈爱吗?尤其是毒贩,摧毁了一个又一个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实在可恶!
网暴的情节是我在一个网站上看见的。网暴真的很可恨,网络无界,但自由有界啊……
彩蛋是里面🐱发布会的原图哦٩(๑^o^๑)۶
对了,因为《猎罪图鉴》在厦门取景,身份证号前六位参考厦门。身份证后四位和电话号码是我编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评论(17)